1、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珠海鵬輝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信德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74551855X4
所屬行業:電池制造
生產周期:連續
生產經營場所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新青五路
聯系人:雍小姐
聯系電話:13672672921
是否委托監測機構:是
2、生產工藝
(1)鎳氫、鋰離子、鋰錳電池的技術路線相同,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如下:
3、排放口情況
該項目共設置20個廢氣排放口及1個生產廢水排放口。
4、處理及排放情況
4.1廢水處理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清洗廢水、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生活污水。
(1)清洗廢水
主要來源于地面清潔廢水、設備清洗產生的廢水,主要污染物為 pH 值、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重金屬等,清洗廢水經收集管引至車間旁預處理沉淀池處理后再依托原有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 2017 年4月 21日公司委托珠海華粵環??萍加邢薰具M行廢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原有污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能力為 12m3/d,處理工藝為“沉淀+生化”處理;升級改造后設計處理能力為 15m3/d,處理工藝為“物化絮凝沉淀+生化處理”處理。原有項目廢水產生量為 1t/d,本項目產生量為 2t/d,可以滿足處理能力,依托現有廢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新青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生產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如下:
(2)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為清凈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
(3)生活污水主要為員工辦公及食堂含油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隔油隔渣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新青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
4.2廢氣處理及排放情況
4.2.1有組織廢氣
有組織廢氣主要為涂布廢氣、負極涂布廢氣等。
(1)涂布廢氣
涂布廢氣主要來源涂布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等。涂布廢氣設13 個排放口,排放口編號為FQ-39088-A1、 FQ-39088-A2、 FQ-39088-A3、 FQ-39088-C1、FQ-39088-C2、FQ-39088-C3、FQ-39088-F1、FQ-39088-F2、FQ-39088-F4、FQ-39088-H1、FQ-39088-H2、FQ-39088-H3、FQ-39088-H4,涂布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如下圖:
(2)負極涂布廢氣
負極涂布廢氣主要來源于負極涂布過程產生的少量顆粒物和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負極涂布廢氣經管道集中收集后,由15 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設 7個排放口,排放口編號為排放口編號為FQ-39088-A4、FQ-39088-B、FQ-39088-D、FQ-39088-G、FQ-39088-I-01、FQ-39088-I-02、FQ-39088-I-03,負極涂布廢氣工藝流程如下:
4.2.2 無組織排放廢氣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來源于分切工序、合粉工序、合漿工序、清粉工序、裝配工序、卸料及其他工序,主要污染物為鎳及其化合物、氯化氫、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顆粒物、硫酸霧、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本項目通過卸料時灑水壓塵及噴淋系統,合漿、合粉工序經袋式除塵,裝配時濕式除塵,清粉、分切時水噴淋系統及袋式除塵等措施,降低廢氣的無組織排放。
5、監測內容
5.1 監測點位布設
全公司污染源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及監測頻次見下表。
5.2 監測時間及工況記錄
記錄每次開展自行監測的時間,以及開展自行監測時的生產工況。
5.3 監測分析方法、依據和儀器
廢氣、廢水污染因子將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監測分析方法、依據及儀器見下表。
表2 監測分析方法、依據和儀器
類別 | 監測項目 | 檢測方法 | 檢測儀器及編號 | 檢出限 | |
廢氣(有組織) | 工藝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38-2017 | 氣相色譜儀GC2060 | 0.07 mg/m3 (以碳計) |
顆粒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分析天平AUW220D | 1.0mg/m3 | ||
廢氣(無組織) | 工藝廢氣 | 鎳及其化合物 | 《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HJ777-2015 | 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E-9820 | 0.04μg/m3 |
氯化氫 | 《環境空氣和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9-2016 | 離子色譜儀 IC-2800 | 0.02 mg/m3 | ||
鉛及其化合物 | 《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HJ777-2015 | 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E-9820 | 0.05μg/m3 | ||
汞及其化合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暫行)》HJ 543—2009 |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1780 | 0.0025 mg/m3 | ||
鎘及其化合物 | 《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HJ777-2015 | 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E-9820 | 0.003μg/m3 | ||
顆粒物 |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及修改單 | 分析天平AUY220 | 0.001mg/m3 | ||
硫酸霧 | 《固定污染源廢氣 硫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4-2016 | 離子色譜儀 IC-2800 | 0.005 mg/m3 | ||
氮氧化物 |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1780 | 0.005 mg/m3 | ||
非甲烷總烴 |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38-2017 | 氣相色譜儀GC2060 | 0.07 mg/m3 (以碳計) | ||
廢水 | 生產廢水 | pH值 |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GB 6920-1986 | 精密酸度計PHS-3C | --- |
懸浮物 |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GB 11901-1989 | 分析天平AUY220 | 4mg/L | ||
總磷(以P計) |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1780 | 0.01 mg/L | ||
總氮 |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1780 | 0.05 mg/L | ||
化學需氧量 |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HJ 828-2017 | --- | 4mg/L | ||
氨氮 |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UV-1780 | 0.025 mg/L | ||
總鈷 | 《水質 32種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法》HJ 776-2015 | 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ICPE-9820 | 0.01 mg/L |
5.4 監測質量保證措施
公司的廢氣以及噪聲污染因子將委托具備相應檢測能力資質的廣東高普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測。
a測人員持證上崗,監測儀器按規定每年檢定、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b噪聲測量前后使用聲級校準器校準,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
c進入現場前后各采樣器流量需用流量校準器進行校準,煙塵(氣)測定儀在測試前后需按監測因子分別用相應標準氣體對其進行標定,相對誤差小于±5%,在測試時保證流量穩定。
d監測報告需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確保監測結果的完整準確。
6、執行標準
涂布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5標準;
負極涂布廢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排放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5標準;
無組織廢氣(鎳及其化合物、氯化氫、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顆粒物、硫酸霧、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6標準;
生產廢水(pH值、懸浮物、總磷、總氮、氨氮、化學需氧量、總鈷)排放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2標準;
排放標準限值見下表。
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標準限值
污染物類別 |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執行標準 | 標準限值 | 單位 |
廢氣 (有組織) | 涂布工序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5標準 | 50 | mg/m3 |
負極涂布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5標準 | 50 | mg/m3 | |
顆粒物 | 30 | mg/m3 | |||
廢氣(無組織) | 廠界 | 鎳及其化合物 |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6標準 | 0.02 | mg/m3 |
氯化氫 | 0.02 | mg/m3 | |||
鉛及其化合物 | 0.001 | mg/m3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0005 | mg/m3 | |||
鎘及其化合物 | 0.000005 | mg/m3 | |||
顆粒物 | 0.3 | mg/m3 | |||
硫酸霧 | 0.3 | mg/m3 | |||
氮氧化物 | 0.12 | mg/m3 | |||
非甲烷總烴 | 2.0 | mg/m3 | |||
廢水 | 生產廢水 | pH值 |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表2標準 | 6-9 | 無量綱 |
懸浮物 | 140 | mg/L | |||
總磷(以P計) | 2.0 | mg/L | |||
總氮 | 40 | mg/L | |||
化學需氧量 | 150 | mg/L | |||
氨氮 | 30 | mg/L | |||
總鈷 | 0.1 | mg/L |
7、監測結果的公開
7.1 監測結果的公開時限
企業基礎信息隨監測數據一并公開。手工監測結果在監測報告完成次日公開,遇到節假日則在節假日上班后第一天公布節假日期間的自行監測數據。每年1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自行監測年度報告。
7.2 監測結果的公開方式
主要是通過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http://123.127.175.61:6375/eap/Loginout.action )進行公開。
8、監測方案的實施
本監測方案于2019年09月01日開始執行。